年上半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在此背景下出台针对小微企业减税政策,不少人士为此叫好;但也有观点指出,此项政策的力度不够大,受益面不够广,希望进一步扩大范围。有分析人士称,根据报告显示,当前我国企业税费负担较重,超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对于认真履行缴税义务的中小企业来说,交完税费后,实际利润也寥寥无几了,因此建议减税力度更大些。减税过大影响财政支出对此,财政部税政司回应称,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往往需要充分考虑政策的协调和均衡性以及财政的承受能力。在当前形势下,针对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免税政策,适用范围是适当的,措施是有力的,也是比较公平的。税政司认为,一方面,每个企业在发展初期,规模较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低,生产经营的税收敏感度更高,对政策扶持的需求更大,同时,这些企业往往也最具有活力和发展潜力,“好钢用在刀刃上”,才能充分发挥减免税政策的扶持效果。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减免税规模过大,将会影响公共财政支出的规模,实际反而会削弱财税政策整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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