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是一款符合新国标GB20517-2006<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的环保型产品,现已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认证检验,同时获得了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获准合用3C标志。报警器能够探测火灾时产生的烟雾,并及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报警音量可达到80bp以上。报警器使用9V层叠电池,持续工作时间可达一年以上,并具有自检和欠压报警功能。
技术指标
1.供电方式:采用9V层叠电池供电。
2.工作电流:静态电流≤10μA;报警电流≤10mA。
3.报警响度:≥80dB(距离3米处)。
4.确认灯:每32s闪亮一次,完成一次报警器电平检测,当电压低于5.8V±0.3时,约每32s发出报警声一次,同时报警灯闪亮,表示需要更换电池。
5.自检确认:按下报警器盒盖上的检测按钮(报警指示灯),直到蜂鸣器发出声响,确认灯闪亮,表明报警器正常工作。
6.联 网:报警器之间通过两条I/O线连接在一起使用,可实现多点联报功能,报警器数量≤32。
7.使用环境:环境温度-10℃~55℃。
相对湿度≤95%(40±2℃ 无凝结)。
8.外型尺寸:φ143*42(mm)。
9.重量:135g(不含电池)。
10.安装孔距:89mm。
五.适用场所
1.适用场所
(1)住宅、豪华住宅及别墅等;
(2)小型歌舞娱乐放映游戏场所,公共休闲活动场所等;
(3)家庭旅馆、小型百货商店、超市、小型餐饮等商业经营场所;
(4)幼儿园宿舍、儿童活动用房、学校集体宿舍等;
(5)小型门诊、医院的病房、养老院等;
(6)室内可燃物较多的集贸市场等;
(7)可燃较多的私营企业、家庭式小作坊等;
(8)生产性企业集体宿舍、建筑工地工棚等。
2.不宜安装的场所
(1)尘埃、粉尘和水蒸气大量滞留的场所;
(2)厨房及正常情况下有烟停留的场所;
(3)通风速度达到15m/s的场所;
七.维修与保养
1.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相应的防尘、防潮、防腐措施。
2.高温、高湿等恶劣环境条件会缩短电池适用寿命。
3.当报警器发出欠压报警信号后,请及时更换电池。
八.注意事项
1.不要将报警器安装在温度高、油烟大的地方,并且保持报警器周围空气清洁;
2.避免在报警器附近大量适用油漆、稀释剂等产生胶状悬浮的物品,以免影响报警器正常工作;
3.本产品为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时能发出声光报警提示,但不能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