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塑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主营:微信点餐系统,微信外卖系统,微信网站,微信商城
您现在的位置: 商务服务 > 上海塑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供求信息
载入中……
[供应]微信外卖点餐系统有何优势?
点击图片放大
  • 产品产地:上海
  • 产品品牌:点单宝
  • 包装规格:V2
  • 产品数量:10000
  • 计量单位:年
  • 产品单价:1680
  • 更新日期:2014-03-14 21:45:24
  • 有效期至:2014-06-12
  • 收藏此信息
微信外卖点餐系统有何优势? 详细信息

目前,腾讯公司推出的手机微信软件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微信营销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谁先抢到市场谁就先得到商机,微信点餐点单系统就是在这样的契机下诞生的,点单宝帮助外卖店家把店铺搬进微信,让菜单更生动、形象!年轻人随时随地拿出手机、打开微信就可以看到您餐厅美味的菜谱,一键即可下单!

 

微信点单宝(微信号:diandanbao)是基于拥有6亿用户群体的微信公众平台而开发的一种在线点单系统。只需要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或直接搜索店家名称等方式关注店家的公众账号,就可在微信里面浏览店家所有商品并微信下单,同时店家可通过电脑或GPRS无线打印机实时查看顾客订单为顾客提供外卖。别人在淘宝上开网店,点单宝力助您在微信上也可以开网店。早期开淘宝店的店主现在已经做大做强,年销售额破亿的比比皆是,如果您抓住当前即将到来的新的微信浪潮,就有可能为您的店铺树立品牌、扩大销量甚至增开连锁店。

 

微信上开餐厅相对传统的营销模式,管理模式有什么优势

资金投入优势

1、广告0投入:

一个月需要印刷传单(卡片),一张宣传单0.1元,一天发500张一个月就得1500元,还得雇人发传单,需要投入人力和金钱成本,保守估计得花1000元(一个月发15天),每个月宣传投入也就大约1500+1000=2500元。而点单宝0投入,直接通过微信就可以看到产品的详细信息。微信订餐只需0元,传统方式宣传投入每月不少于2500元。

2、人力0投入:

点单宝不需接线员,订单来了立即自动帮您打印订单详情,人力投入为0。传统电话接单方式,一部外卖电话需要一个接线员,高峰期甚至需要三个接线员。每个人力成本若每月为1000,就可以为店铺节省3000元。这些节省的人力如果去送外卖,可以为您创造更高的收益。

3、客户话费0投入:

您的客户下单每次拨打电话平均需要花2分钟左右,以最低资费0.12元/分钟计算,您客户为他们自己每一顿饭需要额外支付0.24元电话费。如果您每天只送200份外卖,您所有客户累计每天至少需要支付48元话费,您所有客户累计每月需要支付至少1440元。客户所花的这些钱,不管您在乎不在乎,客户是在乎的。为客户省钱就是为自己攒生意。

效率提升优势

4、营销效果培增:

微信是100%的信息传送效果,微信是当下年轻人必备的手机软件。使用传统的传单发放方式,消费者拿到传单转手就丢进垃圾桶了,即使拿到手了也会常常弄丢,更不会用人收好每天随身携带了。结果是往往到了饭点发现找不到您的外卖电话了,所以传统的传单方式即将被淘汰。

5、减少订单错误和缺失:

电话接单常常会听错客户电话号码,听错客户地址,听错客户的要求(例:对方需要加辣,少盐等要求),引起客户不满、甚至重复电话催单。点单宝下单永远不出错,订单要求详实可信。

6、及时更新产品信息活动:

商家有什么新品种推出或者有什么促销活动、或者某个产品已经卖完,宣传单不能及时传达给消费者,即便重新设计发放传单也需要额外增加非常大的设计和打印成本。

7、不丢失一个客户

订餐电话高峰期占线非常严重,客户可能只好选择不占线的商家来订餐,这些老客户一旦尝试别家的食品,因为形成了习惯就可能不会再来光顾您的生意,丢失一餐就等于丢失了一个长期的老客户,这将是商家多大的损失!

8、预约下单:

客户常常希望中午12点能够立即收到自己的午餐,但是碍于领导必须得等下班才能订餐。使用微信点单宝,客户可以提前指定送餐时间并一键下餐,不需再担心电话噪杂给领导和同事带来不满,而且因为下单时间早,可以12点准时开饭。

餐饮品牌优势

9、树立高端的品牌形象,客户不再担心食品安全:

相对传统的电话订餐,使用点单宝进行微信点单流程更规范,会给客户树立一个更加高端、正规、专业的企业形象。让客户在享用您餐厅食品的同时能够放心,无需担心当前热议的食品安全问题。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