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规2005/84/EC指令中邻苯二甲酸盐限值要求是什么?
欧盟法规2005/84/EC指令中邻苯二甲酸盐的限量要求如下:(美国的限量要求)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的上述6种邻苯二甲酸酯都不得超过1000ppm,超过该限量不得投放市场美国
对邻苯二甲酸酯规定2006年12月1日,美国旧金山市政府开始执行新法令,禁止在旧金山市及其所属乡镇生产或销售以下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
1、含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或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超过0. 1 %的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
2、 含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或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超过0. 1 %的可放人儿童口中的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
3、美国加州于今年2月提出AB 1108法令,针对邻苯二甲酸盐预计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