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dslawyer.com/d电话028-88783716咨询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办理离婚案件的经验,一般诉讼离婚案件的开庭审理基本流程是:
1、法庭核对婚姻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确定离婚的原、被告双方是否具有婚姻法律关系,是否有资格参与离婚案件的法庭审理;
2、法官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婚姻案件双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及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告知审理本离婚案件的法庭组成人员的身份,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3、法官要求离婚案件原告宣读起诉书,陈述诉讼请求,然后让被告针对原告的陈述发表答辩意见;
4、法官就离婚案件的主要事实向原、被告双方进行提问,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明确双方的争议焦点; 5、举证和质证;
6、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然后进行调解工作;
7、如果本次庭审尚有未能明确的事实,法官会宣布休庭,让双方当事人的律师回去进行离婚调查取证并安排下一次的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