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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成都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成都专业婚姻律师*成都婚姻财产分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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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全国
  • 产品品牌:成都离婚律师
  • 包装规格:无
  • 产品数量:1
  • 计量单位:普通
  • 产品单价:0
  • 更新日期:2014-09-29 09:11:19
  • 有效期至: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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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成都专业婚姻律师*成都婚姻财产分割律师 详细信息

成都婚姻律师预约热线13228104251,网址http://www.chengdulushi.com/ywfw.asp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有时双方都已经同意离婚,但因财产分割问题达不成一致,而无法共同协议方式离婚,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如何分割呢?首先,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提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应“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因此,在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体现上述原则。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虽然规定应当照顾女方、子女及无过错方,但这种照顾是有限度的,毕竟还有“坚持男女平等”这么一个原则在里面,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女方及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得部分财产,但不会出现双方分的财产差距悬殊的情况。【知名】成都离婚律师|四川离婚律师|四川成都婚姻家庭律师协议离婚: 1、接受当事人咨询,了解协议离婚的原因并制定协议离婚的方案;
  2、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   3、代为调解双方离婚,协调离婚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问题。
诉讼离婚:1、接受婚姻法律咨询,查看是否具备离婚的条件或是否具备在某地提出离婚的条件。2、根据当事人的现状和目的,离婚律师代为起草离婚起诉状,向辖区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
 3、与法院沟通,确定开庭时间,与当事人共同参加庭审。 4、审理期间离婚律师应与当事人沟通是否接受法院的调解或是否接受对方的条件并予以撤诉。 5、领取判决书,就判决结果与当事人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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