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彭家慧律师预约电话13228104251
【知名】成都离婚律师|四川离婚律师|四川成都婚姻家庭律师根据《婚姻法》、《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