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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海关认定个人物品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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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16-05-18 10:16:13
- 有效期至: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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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认定个人物品的具体标准
详细信息
个人物品认定标准: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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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主要经营食品、饮料、牛奶、酒类、日化用品、二手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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