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指令之规定(Article 1.2),凡由零组件组合而成之组合体。常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为了原料加工、处理运搬或包装之目的,而透过适当之致动器、控制器或电路而运动者,都称之为[机械]。 
[机械]一词同样包含为了达成原料加工、处理、运搬、包装等综合功能而经安排与控制的机器群组。此外,一些在使用中保障安全的零组件,并且本零组件若故障时将危及暴露于其中人员安全或健康之[保安零组件],也属本指令所包含广义之机械。 
 
机械CE标志指令
欧盟新版机械指令2006/42/EC 将于2009年12 月29 日起生效执行(例外:唯有可携带式匣带加工机械或具有挤压功能的加工匣,可以到2011年6月29日才实施),取代现行的机械指令98/37/EC,且无缓冲过渡期。据官方的文件,只有在12月29日之后,才能建立一份根据指令2006/42/EC的声明。 新版指令有许多差异,对销往欧盟的机械制造商与经销商将造成较大影响。新版机械指令2006/42/EC的主要变化: 新版机械指令2006/42/EC和旧版机械指令98/37/EC的主要区别在于指令的适用范围,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定义以及符合性评估程序和市场监督方面。 
 
低电压指令
低电压指令 (Low Voltage pirective, 73/23/EEC) 制订于1973年,为新方案 (New Approach) 指令制订前20年,并且被认为是新方案概念的前身。
LVD 的目标为确保低电压设备在使用时的安全性。低电压设备的定义为额定电压为交流电时50到1000伏特间,直流电时75到1500伏特间的电气设备。广义而言,低电压设备包含消费性产品及设计为在此电压范围内运作的设备。包含家用电器、手工具、照明设备、电线、电缆及管线,以及配线设备等。此指令包含此设备的所有安全规则,包括防护因机械原因造成的危险。
 
塑料机械
按塑料制品生产过程,塑料机械可分为塑料配混机械、塑料成型机械、塑料二次加工机械和塑料加工辅助机械或装置等四大类。塑料配混机械用于各种形式的塑料配混料的制造,包括捏合机、炼塑机(开炼机和密炼机)、切粒机、筛选机、破碎机和研磨机等。塑料成型机械又称塑料一次加工机械,用于塑料半制品或制品的成型,包括压塑机、注塑机、挤塑机、吹塑机、压延机、滚塑机、发泡机等。塑料二次加工机械用于塑料半制品或制品的再加工和后处理,包括热成型机、焊接机、热合机、烫印机、真空蒸镀机、植绒机、印刷机等。
塑料加工工业中所用的各类机械和装置的总称。某些流体和固体输送、分离、破碎、磨碎以及干燥等通用性机械和设备,在塑料加工工业中也占有重要地位,所以常列为塑料机械。
 
塑料机械CE认证
  随着塑机生产行业的不断发展,塑机外销量不断攀升,出口的国家也从原来的东南亚、中东地区扩展到欧洲、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了更好地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扩大我国塑机的国际市场占有率,许多塑机企业纷纷开展了CE、UL等安全认证.“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   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移动图片(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   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必须由总部位于欧盟成员国的认证机构才可以签发证书。
 
塑料机械产品CE认证操作简述
机械产品出口欧洲必须要做CE认证。
一般流程是:
1.向认证机构申请(填写CE-marking申请表,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等)
2.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
3.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
    4.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
5.实验室向申请人提供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TCF),以及CE符合证明(COC),及       CE标志。
6.发证书,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
通常情况下,在资料准备齐全的话,15个工作日内可以拿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