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创业移民条件:必须在国内有公司,公司必须是正常运行的,一般注册时间低于两年,没有行业的限制;申请人在中国公司任职一年以上、必须是公司管理层的员工;以中国公司的名义到美国注册公司,派遣公司员工到分公司管理业务。
注:针对于国内没有公司的申请人,只要他是管理人员,学历为大专以上,我集团旗下多个公司均可作为其后盾,聘用他为公司高管人员,并在培训指导后,以L-1签证派遣他到美国。
办理优势:项目不受双边贸易和投资条约的制约;对美国子公司的规模大小没有限制;美国子公司无须与海外公司从事完全相同的业务;可申请绿卡:持有美国L-1签证者,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优先劳工移民的方式,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美国L-1签证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间短;在美国设立分公司,中国总公司通常可以派2-3人过去;国内母公司派遣人员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通过申请L-1签证赴美;无学历语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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