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国家用纺织品燃烧性技术法规
1. 1 织物燃烧法案( FFA)
范围 所有织物,包含室内装饰用纺织品和服装。施行 美国国会1953 年通过《织物燃烧法案》,1954年和1967年先后修订,由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强制执行,禁止进口、生产和销售高度易燃性的纺织品。处罚 商业上用于销售、运输或进入美国的织物和相关材料,若不能符合该法规,则视为违法、不公平和欺诈。任何有意违法的情况将处以5 000美元的罚款或一年监禁,对于情况特别严重者,将会处以不超过1 250 000美元的罚款。例外 该法案不适合于任何输出美国的产品,除非消费者产品委员会认为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不可
避免地对人体产生伤害;或进口到美国进行加工后再从美国出口的产品。
1. 2 地毯类表面燃烧性能标准( 16 C. F. R 1630)
范围 家庭、办公室或宾馆里使用的单向尺寸大于1. 83 m、表面积大于2. 23 m2 的地毯,不包括有弹性的地毯,如油毡和聚乙烯片。
要求:
(1)用8个22. 86 cm ×22. 86 cm样品,经平衡后进行测试,至少应该有7个样品满足法规的要求。
(2)单个测试样品烧焦部分孔的大小在2. 54 cm范围内,则判定该样品合格。
(3)对于机制地毯,单向尺寸达到22 860 m的每一款地毯,应该有一个报告;每增加45 720 m,应该有一个附加报告。测试报告心须提供给零售商或分销商。
(4)如果地毯或其纤维经阻燃整理,应标明字母“T”。实施 CPSC对不符合织物燃烧法案的产品将全部收回,从1978年7月11日实施。
1. 3 小地毯类表面燃烧性能标准( 16 C. F. R 1631)
范围 家庭、办公室、宾馆及其它地方使用的单向尺寸小于1. 83 m、表面积小于2. 23 m2 的地毯。要求和实施 同1. 2。小地毯若没有达到要求,但已进口到美国,心须在标签上写明“易燃(不符合美国商务部标准FF 2270:勿靠近火源使用) ”。
1. 4 床垫的燃烧性能标准( 16 C. F. R 1632)
范围 在美国生产的或进口到美国的所有床垫,包括、青年人、婴儿床垫(包括便携式婴儿床垫) 、双层床床垫、充水床垫和气垫、沙发床垫等,但不包括睡袋、枕垫、充液体或气体的褥罩(如褥罩和垫芯间不含装饰物的水床和气垫等) 、睡椅等。
要求:
①从最近的灼热点开始测量,如果任何方向的炭长都不大于5. 1 cm,则认为通过此项测试。
②经阻燃剂整理的制品应该在标签上标明字母“T”。
1. 5 加利福利亚技术公告117号
范围 家庭装饰用纺织品、床垫等。(1)多孔弹性材料
要求:
① 所有样品经燃烧后,平均炭长不得超过15. 24 cm;
②任一样品经燃烧后,最大炭长不得超过20. 32 cm;
③所有样品的平均余燃时间,包括熔化部分及样品上掉落下的碎片,不得超过5 s;
④任一样品(包括熔化部分及样品上掉落下的碎片)的平均余燃时间不得超过10 s;
⑤所有样品(包括熔化部分及样品上掉落下的碎片)的平均阴燃时间不得超过15 s。测试 至少采集2组样品,每组至少10个,尺寸为30. 48 cm ×7. 62 cm ×1. 27 cm,老化前测试5个,老
化后测试5个。
(2)多孔弹性碎片材料(如聚氨酯泡沫碎片)
要求 同本节(1)多孔弹性材料。
测试 样品数为20个,按表1方法进行检测。
表1 多孔弹性碎片材料燃烧性检测方法
火焰燃烧时间/ s
经纬向
样品/件
3
经向
5
3
纬向
5
12
经向
5
12
纬向
5
(3)非人造纤维填充材料
要求 同本节(1)多孔弹性材料。
(4)蓬松材料、羽绒羽毛材料
要求 同本节(1)多孔弹性材料。
测试 样品数为20 个,检测方法同表1 所示方法。
(5)人造纤维填充材料
要求:
①所有样品的平均展焰时间不得少于10 s;
②任一样品的最小展焰时间不得少于7 s;
③不论测试时人造纤维填料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