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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外对各种商品中的重金属含量都有明确的限量规定(部分):
GB 2762-2005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EC)78/2005 欧盟食品中重金属最大限量要求((EC) 629/2008)、日本食品中重金属限量、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7916-87化妆品卫生标准,其它如纺织品、废旧机电、涂料、玩具等等,其中对重金属都有明确的限量规定。
中心实验室元素检测手段:
ICP-MS、ICP、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X-荧光、紫外分光光度计等
中心实验室可以进行检测的商品类别:
食品类(包括所有固态、液态食品及其包装材料)
饲料类
化妆品类
建材类(包括涂料、家具等)
药品类
纺织品类
电子电气类
玩具类
其它:鞋底,扣子,颜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