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金属补偿器要求: 
1.  本技术协议提出了对采购循环水管道补偿器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  卖方应有严格质量保证体系,提供高质量的循环水管道补偿器和功能完善的设备附件,以实现整个电厂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
3.  卖方所采用的产品设计,必须是技术和工艺先进,具有与大容量发电机组配套循环水管道补偿器的制造经验,并经过2年以上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对于未经过实践的设计不予采纳.
4.  卖方对循环水管道补偿器的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部件,卖方要推荐2至3家产品供买方确认,但技术上由卖方负责归口协调. 
5.  如卖方投技术协议未对本技术协议要求提出异议,将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如有偏差(无论多少或是否重要)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给以说明.
6.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2套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卖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 
7.  本设备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招标澄清书经供,需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定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8.  在合同签定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卖方应设计上给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