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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印度领馆委托声明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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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上海、杭州、南京、北京
  • 产品品牌:领馆双认证
  • 包装规格:印度
  • 产品数量:075
  • 计量单位:份
  • 产品单价:1.0
  • 更新日期:2018-11-09 15:09:10
  • 有效期至:201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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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领馆委托声明双认证 详细信息

在为印度领馆委托声明双认证办理大费周章吗?办理热线:15913941040程丹深圳杰鑫诚信息有限公司为您服务!多年印度领馆委托声明双认证作经验,加签快费用低,免去烦锁中转流程!认证收费办法:


1、产地证、CI、价格单、商检证等文件按份收费;CI按总金额收费的有阿联酋、卡塔尔、伊朗、约旦、叙利亚、利比亚、黎巴嫩等使馆,其余使馆按份收费。

2、部分驻华使馆不收认证:如希腊、马尔他、巴勒斯坦、博次瓦纳及坦桑尼亚等。

3、已由中国贸促会送交外交部的认证文件,如公司要求退回,只退文件不退认证费,重认重交费。

(正规代理各国使馆领事认证)

 

文件要求:

1、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一式两件: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一份供使馆留底(不收认证费)

2、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下表:

埃及、也门、伊朗、、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以上国家提供一份复印件

刚果共和国提供二份复印件

阿联酋提供一份(产地证)复印件提供二份(CI)复印件

利比亚提供四份复印件

 

 

涉外公证书的格式.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及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相关外文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申办领事认证,也不能送往国外使用。

联系人:程女士QQ:2623880699电话/微信号:1591394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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