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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4-09-29 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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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ETI认证咨询,道德贸易联盟社会责任ETI 详细信息

ETI道德贸易联盟基本守则 
  联盟订立了一套劳务守则﹐称为基本守则。此守则反映出与劳务息息相关的国际标准﹐并成为联盟的工作依据。
  联盟的成员应采用基本守则﹐或自行订立的守则。若属后者﹐则必须将基本守则的内容纳入其中。基本守则附有一套基本执行原则﹐为联盟提供了学习理论的基础。
  执行原则
  联盟的目标是寻求制订及推广执行劳务守则的正面作为。重要项目包括监督和独立审查﹐透明化及公开化﹐以决定并讨论守则内的标准是否被达到。联盟会员应接受以下条文为总原则﹐并以此为订立或改善寻求最佳做法的基准。
  1. 承诺 1.1会员公司应明确支持会员规章、基本守则及其执行程序。 1.2此项承诺的内容须向公司上下、供货商及次级承包商清楚传达﹐包括合作关系密切的自雇员工在内。 1.3委任一高级主管为代表﹐负责执行守则。 1.4将本守则及其执行程序﹐溶入主要商务关系和文化内。 1.5公司须确保其人力与财力资源﹐足以帮助其履行承诺。
  2. 监督﹐独立审查及呈报 2.1会员公司接受以监督及独立审查的方式﹐评估其守则的执行情况﹐并每年就其相关表现呈报。 2.2公司应与其它会员合作﹐设计、执行及分析试验计划﹐以便订立监督及独立审查的良策﹐并与其它会员分享经验。 2.3若情况许可﹐会员公司应凭上述经验﹐与其它会员共同制订工作计划﹐以便实行监督独立审查和呈报的机制﹐并按议定的形式及时间﹐向联盟及透过联盟呈报工作进度。 2.4公司应为受守则保障的劳工﹐提供秘密举发违规行为的管道﹐并且劳工在这方面应受到保护。
  3. 提高意识及培训 3.1所有相关人员均须获得适当的培训及引导﹐以便在工作时应用守则。 3.2公司必须让供货商知悉守则的内容﹐并使其暸解公司只与遵行守则的公司往来之承诺。 3.3在所有可能的情况下﹐公司应将基本守则的内容和执行原则或程序﹐告知受守则保障的劳工。
  4. 纠正 4.1会员公司承诺根据监督结果︰(一)与未能履行守则条款的供货商协商﹐并执行双方同意的纠正细节﹐换言之﹐以持续改进的方式进行;(二)要求即刻停止严重违反守则的行为;以及(三)若严重违反守则的行为持续﹐与相关供货商中止一切商务关系。
  5. 管理程序﹐定价﹐奖励 5.1与供货商议价时﹐应考虑履行守则的成本。 5.2考核相关员工时﹐若员工了解并执行公司关于劳务守则的政策﹐便须视之为优秀表现。
  三、道德贸易联盟基本守则
  1. 自由选择的雇佣关系 1.1 不可使用强制劳动力、受关押劳动力和不情愿的犯人劳动力。 1.2 雇员不应被要求交纳抵押金或把他们的身份证件交给雇主,在给出合理的预先通知之后,雇员可以自由地离开其雇主。
  2. 尊重结社自由和工会代表劳方进行劳资谈判的权力 2.1 所有雇员毫无例外地具有加入或组成其自己选择的工会的权力和进行集体劳资谈判的权力。 2.2 雇主对于工会的行为和他们的组织活动,要采取开放的态度。 2.3 不能歧视职工代表,这些代表可以利用其工作场所执行其职工代表的职能。 2.4 在自由结社和劳资谈判的权力受法律限制的地方,雇主要促进而不是防碍建立独 立自由的结社和劳资谈判的类似形式。
  3. 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 3.1 要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要考虑到该行业的普遍常识和任何特殊危险性。 要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由于工作引起的、与工作有关的或在工作中发生的各种 事故及损害健康事件的发生。尽可能而又实际地减少工作环境中固有的各种危险 因素。 3.2 应对雇员进行定期的和有记录的健康和安全培训,这种培训对于新的和改换工种 的雇员要重复进行。 3.3 要为雇员提供清洁的厕所设施和饮用水,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提供存放食品的卫生设备。 3.4 所提供的住宿条件,要保证清洁、安全并且满足雇员的基本需求。 3.5 采用本法规的公司,应该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对健康和安全负责。
  4. 不可使用儿童作工 4.1 不能再新招收儿童作工 4.2 所有公司要制订或参与并资助使任何被发现用作童工的儿童接受高质量教育直至 不再是儿童为止的政策和项目。儿童和儿童作工的定义在附录中给出。 4.3 不可雇用儿童和 18 岁以下青少年在夜间或在危险的条件下工作。 4.4 这些政策和程序必须与相关的 ILO 标准条款一致。
  5. 维持生活的工资 5.1 每个标准工资周所付的工资和福利,至少要达到国家的法定标准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以高者为准。在任何情况下,所付工资总应足够满足基本需求并提供一些可供自由 支配的收入。 5.2 在所有雇员开始工作之前,要为他们提供书面形式的、易于理解的、涉及工资之雇 佣条件的有关信息,并且在每次支付工资时,要为他们提供本次工资涵盖期间之工资的详细情况。 5.3 不经雇员同意,不允许扣除工资作为一种纪律约束措施,也不允许对工资进行国家 法律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扣除。所有纪律约束措施都必须记录在案。
  6. 不能超过工作时间 6.1 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定的标准,以对雇员提供较强保护者为准。 6.2 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要求雇员经常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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