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宜昌襄阳荆州十堰黄石孝感黄冈恩施 荆门咸宁鄂州随州潜江天门仙桃神农架 1、对象和要求: (1)中专学历,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助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2)大专学历,取得助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未取得助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3)本科学历,取得助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未取得助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满2年以上;未取得助级资格的,从事专业工作4年以上; (5)硕士学位获得者,获得硕士学位后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