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工商注册帮大家区分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以上就是张掖市工商注册公司(www.shijihuihuang.com)为大家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转自:http://www.shijihuihu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