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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租车好】成都租车|成都汽车租赁|成都租车|成都租车公司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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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全国
  • 产品品牌:明佳租车
  • 包装规格:无
  • 产品数量:1
  • 计量单位:普通
  • 产品单价:0
  • 更新日期:2014-09-29 09:11:19
  • 有效期至: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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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好】成都租车|成都汽车租赁|成都租车|成都租车公司电话 详细信息

【租车好】成都租车|成都汽车租赁|成都租车|成都租车公司电话



自驾租车服务类型 

  
按照自驾租车的租用类型不同,自驾租车计费共分成如下四种服务方式:


  时租:以小时计算,四小时起租,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超过租赁期限30分钟以上算超时。限行驶150公里。

  日租:以24
小时/日为准(配司机10小时/日)。从承租人租用车辆离开停车位置时起计算时间。租期结束时,承租人需到公司规定的还车地点交回车辆,并写单计时。超过6小时按天计算租金。限行驶300公里。

  月租:除遵照日租的有关规定外,承租人需于每月26至28日定时到我司指定维修点,对租赁车辆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养护,对车辆运营情况写单登记。

  长期租赁:以年为计算单位,并遵照月租有关规定对租赁车辆进行定期养护、对车辆运营情况写单登记。

自驾租车计费方式

  1 、 时租、日租为一次性先付清租金外;月租按每月一次于月初支付租金 ,长期租赁按每月月初支付租金。

  2 、 收费标准:每台车租金的具体标准按当日挂牌的《深圳市三诚汽车租赁租赁有限公司租车价目表》执行。

  3 、 租金不含维修费、燃油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违章费等费用。

  4 、 延迟付租收取滞纳金:每日按延期支付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租期内注意事项

  1 、 您应熟练掌握车辆正确操作的技能和驾驶常识,正确操作驾驶车辆、爱护车辆,确保车辆状况完好,出租方一般不作车辆操作指导或介绍。
2 、 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为准。

  3 、 除您本人或您的《汽车租赁登记表》中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 , 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
否则,承租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4 、 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5 、 如果承租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的 损失将由您承担。

  6 、
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请您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并同时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坏的车辆,请您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处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可予以帮助


  7 、 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8 、
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上的零件或设备,否则,您不但应及时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应交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件三倍的违约金。

  9 、 若您所承租车辆安装有车辆防盗器遥控板在您租赁期间发生损坏或丢失的,您应赔偿 1500
元人民币;若在您的租车期限内车辆的里程表有拆动现象,您须交付出租方 1000 元赔偿费。

  10 、 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交付出租方不少于
5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 、
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禁止超重载物,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禁止封闭门窗时在车中吸烟。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
1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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