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青年工程i咨询有限公司专业编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辽宁沿海经济带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公司自成立以来完成了400多份咨询报告,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建起了完善的资料库。4000-666-787
园区各有关企业:
按照《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流[2012]512号)的有关规定,对园区重大工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利息给予补贴,高新区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2013年度贴息资金申请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申请贴息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非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的工业项目。
2.项目在贴息年度内实际到位贷款(债券)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3.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并依法办理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
4.项目已开工建设,并按项目计划达到形象进度。
二、今年申报材料继续沿用去年申报项目的编写格式。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拟定的《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封面和目录,委托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申请报告。相关附件要按照拟定的附件提纲,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三、各企业需在2013年8月14日前将《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园区沿海办;于9月2日前将《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园区沿海办。
四、有关部门将对各企业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及时进行反馈,各企业于9月16日前将修改后的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园区沿海办两份,待问题整改审核通过后,各项目申报单位于9月25日前再以一式十份书面形式上报园区沿海办。
五、今年只下达一批产业项目贴息计划,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企业认真研究管理办法,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的初审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