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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关于组织申报2O11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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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3-12-03 09:10:00
  • 有效期至:20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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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O11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详细信息

各市发展改革委、江南江北集中区:
     按照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部署,根据《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申报2O11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原则
1、 优先支持首位产业。首位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的市从首位产业中遴选项目,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的市要将首位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起来,从首位产业中遴选技术水平全国领先、产品市场前景广阔、投资规模大,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项目。
2、 扶优扶强。优先支持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尤其是产业链核心环节重大项目。
3、 竞争择优。采取竞争性扶持方式,“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确保支持的项目真正符合“培育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支柱产业"的要求。
二、 申报领域
     根据省领导指示,各市申报领域如下:
     合肥市一电子信息产业
芜湖市一汽车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蚌埠市一硅基新材料产业
     马鞍山市一铁基新材料产业
     铜陵市一铜基新材料产业
     池州市一电子信息产业
     亳州市一现代中药产业
     阜阳市一现代西药产业
     安庆市一精细化工及化工材料产业
     淮北市一食品工业
     六安市一农产品加工
     淮南市一首位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结合)
     滁州市一首位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结合)
     宣城市一首位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结合)
     宿州市一首位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结合)
    黄山市一首位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结合)
    江南江北集中区一首位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结合)
三、 项目要求
1、 前置条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开发建设,并有支撑性文件,包括:环评、能评、土地、生产安全、行业特定的准入或许可文件原件,筹资和融资证明文件原件。
2、 竞争性条件:
    属于产业链核心环节的重大项目,带动能力强,配套项目多,对推动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关键技术水平全国领先,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或者围绕关键技术形成系列专利,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引进或新建的重大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自主培育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
四、 支持方式
    采取贴息的方式支持入选项目,仅补贴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额按不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1年全额贴息计算。企业需提供贷款合同、银行借据等文件原件。
五、 其他
    原则上,合鞠蚌三市每市可报10个项目,马鞍山、铜陵作为一类考核市报8个项目,其他市及江南江北集中区报5个项目。
     各市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并对项目材料的规范性、完备性和项目建设规模、投资合理性进行审查。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资金请示文件及项目申请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上报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0日。
     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取消该市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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