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94水平/垂直燃烧试验机
一、参照标准:UL 94-2006、IEC 60695-11-4 、IEC 60695-11-3、GB/T5169-2008系列等标准采用规定尺寸的本生灯(Bunsen burner)和特定燃气源( 甲烷或丙烷),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对呈水平或垂直状态的试样定时施燃若干次,以试样点燃燃烧、灼热燃烧的持续时间和燃烧余焰熄灭后的试样长度等来评定其可燃性及着火危险性能。
二、燃烧等级:针对UL94之V-0 V-1 V-2 、UL94之HBF HF-1 HF-2 、UL94与GB/T5169之5VA和5VB 级材料的可燃性进行定级评定。
三、适用范围:照明设备、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电气连接件和辅件等电工电子产品及其组件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四、技术参数:1、燃烧器:内径Φ9.5mm±0.3mm单气体本生灯及内径Φ12mm±0.3mm混合气体本生灯各一个
2、试验倾角:0°、20°、45°手动切换
3、火焰高度:20mm±1mm 到175mm±10mm可调
4、施焰时间: 0-999.9s±0.1s可调
5、余焰时间: 0-999.9s±0.1s,自动记录,手动暂停
6、余灼时间: 0-999.9s±0.1s,自动记录,手动暂停
7、燃烧气体: 98% 甲烷气或98% 丙烷气(一般情况可采用液化石油气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