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邦国际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顾问专属秘书服务;专注于全球门到门、港到门等专业进口物流配套
项目;涵括进口海运、进口清关、进口分拔、进口仓储、进口配送业务等业务。主打红酒、机械、二手设备
、仪器、化妆品、化工品、服装、食品、原木木材、电子等产品的一般贸易、中港快件进口、进口清关服务
。利用专业的一线操作经验,致力于码头驳船运输、装卸、仓储、中转等服务,利用地方优势,承办旧机电进
口商检备案、O证、食品进口备案、化妆品进口备案等各种批文和清关服务。
保健品进口清关所需:
1、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及其电子文档(如产品抵达入境口岸时,已加施中文标签且不带有外文标签的,可免于此项要求),如原文标签上未完整标注产品配料成分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的,需另行提供中英文对照的完整配料表。
2、中文标签纸质样张及说明信息(标签的说明信息中应该包括:生产商名称、商品品牌中文名称、与实物的对应比例等内容);
3、中文标签电子样张(用于上传标签系统的标签电子样张要求:格式必须是bmp、gif、 jpg、或 jpeg格式;文件大小须小于500K;注明与实物的对应比例;应确保图片中文字信息能够被清晰辨识),如果属于在原标签上加贴中文标签的形式的,还需在电子样张中清楚标注原文标签上加贴位置的;单一报检批包括5个以上产品品种的,要求使用“标签管理系统辅助录入工具”将需备案的产品信息和标签信息按报检批生成中文标签数据文件。
4、中文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有机食品等内容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翻译件;
6、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资料及其电子文档,证明资料以产品中营养成分的全项目检测报告为主(如为外文原件请随附中文翻译件),国家质检总局有相关规定的,即按规定执行。
7、 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须办理保健食品(包括营养素补充剂)审批、新资源食品审批、益生菌的审批,以及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审批的,应提供有关审批证明;
8、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海邦秉承“务实、创新、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坚持务实创造稳定、创新迎来客户、诚信赢得信誉、高
效铸就成功的理念,旨在成为客户永久可靠的物流伙伴,建立起长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