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原理
洗轮机有自动操作与遥控操作两种模式
待机状态:把洗轮机控制箱内的3P断路器打到ON位置,工作指示灯亮,系统启动进入待机状态。
冲洗作业:车辆缓慢通过洗轮机底盘第一道减速带后停下,车前轮触压下开关踏板或者按下遥控器启动按钮,此时两台水泵启动开始工作,高压水流通过两侧喷管的可调球形喷嘴及减速带下面的喷嘴对车轮的前轮部分进行高压冲洗,15秒左右车辆行驶再清洗后轮的部分。60s左右(冲洗时间可调)水泵自动停止,冲洗完毕。
2、系统构成
洗轮机系统采用无接触技术对车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清洗,能实现冲洗底盘、车辆两侧无接触冲洗。该系统有洗轮机底盘、左右侧喷管(含可调球形喷嘴)、控制箱、水泵(2台7.5kw)四部分组成。
3、洗车机技术参数
项目
设备尺寸 2250(L)×3600(W)×1200(H)
使用车辆及载重量 100T以下的工程车及运输车
喷嘴数量 116个
设备重量 700kg
启动方式机械感应式/车辆自行
冲洗压力 3-4kg/cm²
冲洗时间 60s/辆
设备功率 5.5KW
配给电源三相 380V 50Hz
控制选择自动/遥控
二、明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重点治理各种建筑(拆除)工地、物料堆场、运渣车辆、城区道路等扬尘污染,有效遏制尘源,逐步改善大气环境。主要包括:拆迁和建筑工地的渣土漏天堆放,建筑施工扬尘;交通运输过程中散装物料沿路抛洒;采石场、石灰窑、堆料场扬尘;被破坏的山体岩石裸露,冬春季扬尘等。
三、明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分工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条块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各乡镇、街道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一)区环保局:负责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通知的组织实施。
(1)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执行环评制度。所有建筑项目均须经过环评审批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督促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包括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提出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否则不予环保审批。
(2)加强对工业点源厂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确保点源扬尘、粉尘达标排放。
(3)牵头组织对本通知执行情况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