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瑟维斯进出口有限公司

主营:食品代理报关,化妆品进口代理,机械设备代理进口,木材进口代理,化工品代理报关,水产品代理报关,红酒代理报关报检,坚果代理报关报检,奶粉代理报关报检,自动进口许可证,北京批文,中文标签
您现在的位置: 商务服务 > 进出口代理 > 全套代理 > 上海瑟维斯进出口有限公司 > 供求信息
载入中……
[供应]供应化妆品进口代理上海报关l代理粉底清关
点击图片放大
  • 产品产地:化妆品进口代理上海报关
  • 产品品牌:上海代理粉底进口清关
  • 包装规格:化妆品进口代理上海清关
  • 产品数量:10000
  • 计量单位:票
  • 产品单价:1.00
  • 更新日期:2015-08-31 15:33:54
  • 有效期至:2016-08-30
  • 收藏此信息
供应化妆品进口代理上海报关l代理粉底清关 详细信息

业务经理:赵莹莹女士  Tel:15301598061   025-86750073  
网站:http://www.Jinkou-daili.com QQ:2236652101 邮箱:verna1122@yahoo.cn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203室
化妆品进口代理上海报关|代理粉底清关
1、卫生部注册(备案) 的程序是怎样的?

      自二○○四年七月一日年开始,国家卫生部简化进口化妆品程序,特殊类产品仍沿袭原有的注册制,而普通类产品则实行备案制。二者在程序上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前者在受理后需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技术审评。

①进口普通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备案、材料审核、核发备案凭证等程序。

②进口特殊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注册、材料审评、核发注册批件等程序。

注册(备案)完成后由卫生部颁发行政许可:普通类颁发备案凭证,备案文号格式为:卫妆备进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特殊类产品颁发批件,格式为:卫妆特进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代理法国化妆品进口报关,化妆品卫生部申报主要涉及哪些机构? 
  
2、化妆品的申报,主要涉及到四种机构:①检测机构;②受理办公室;③评审委员会;④行政审批部门。 
  检测机构: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受理办公室: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卫生部;发放证书等。具体为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化妆品进口代理上海报关|代理粉底清关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 
  卫生行政部门:对通过了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3、要做哪些检验项目?周期多长? 
  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急性经口毒性等毒性试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特殊功能化妆品因为要做人体试验,时间稍长。

 4、进口化妆品涉及到的税率 
     关税:一般护肤品6.5%、彩妆及香水10%; 
     增值税:统一为17%; 
    消费税:彩妆及香水类涉及消费税30%。(护肤品无消费税)

5、卫生部化妆品评审会每年有几次?
   卫生部化妆品评审会每两月召开一次,进行特殊类产品的审评,分别在双月的中旬开始,每次评审会历时约10~15天。非特殊产品则不受此周期的限制。

6、进口化妆品检测需提供哪些资料?
化妆品进口代理上海报关|代理粉底清关
普通类:
(一)  检验申请表; 
(二)检验受理通知书; 
(三)产品说明书; 
(四)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特殊类: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 
(四)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五)产品质量标准 
(六)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说明书; 
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6、人体安全试验报告。
(七)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八)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十)可能有助于产品审评的其它资料
(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化妆品进口代理上海报关|代理粉底清关
更多报关疑问,请致电笔者赵小姐15301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