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称改革
 
1、我国职称制度的历史沿革
答:我国职称制度的发展、历史沿革大致分为三个时期。
(一)解放初期和五、六十年代的职称制度。
(二)1977年至1983年职称制度的恢复和建立。
(三)1986年到现在职称制度改革和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2、什么是职称改革?
答:1986年,中共中央决定“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人们习惯称之为职改),这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源配置的一项重大改革,其根本目的是要随着经济、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把高度集中、以静态管理为特征的配置格局改为在国家宏观控制下,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自已拥有一定自主权,以动态管理为特征的配置格局,解决历史上形成的竞争机制不健全,人员难以流动、资源结构不合理及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从而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资源配置的质量与效益。改革的中心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并相应地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度。
参考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的通知》(1986年1月24日,中发〔1986〕3号)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职称改革工作赋予了什么新的目标和任务?
答:1997年11月在“全国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座谈会”上,人事部徐颂陶副部长明确指出,深化职称改革总的目标任务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具有竞争激励机制的、科学的职称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分类指导、依法行政,社会公正客观科学评价,单位自主聘任、使用人才的职称管理体制。
参考文件:徐颂陶(1997年11月1日)在全国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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