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立诚律师事务所

主营:新抚区最好的法律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 安全、防护 > 防盗、报警装置 > 防盗、报警装置 > 辽宁立诚律师事务所 > 供求信息
载入中……
[供应]\辽宁立诚律师
点击图片放大
  • 产品产地:
  • 产品品牌:
  • 包装规格:
  • 产品数量:1
  • 计量单位:件
  • 产品单价:1
  • 更新日期:2015-09-08 14:54:36
  • 有效期至:2016-09-07
  • 收藏此信息
\辽宁立诚律师 详细信息

辽宁立诚律师拥有最专业的抚顺行政诉讼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 辽宁立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是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拥有最专业的抚顺行政诉讼律师团队。业务范围有:接受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刑事案件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成立至今秉承“仗义执言 立诚为民”的宗旨,进行“专业分工、规范管理”,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团队服务模式,有效整合了所内资源,使每位律师都能够发挥专长,形成了具有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的律师队伍。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诉讼主要是规定了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诉讼活动、发生诉讼关系的步骤、方法、形式、顺序和时限。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应当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充当原告。 2.被告是作出被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针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内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行政争议。 4.原告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进行了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想要选择专业的抚顺行政诉讼律师,就来辽宁立诚律师事务所咨询吧。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