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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供应台湾二手CNC数控车床进口报关|二手CNC数控车床进口报关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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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来电13818370215
  • 产品品牌:奕亨
  • 包装规格:来电13818370215
  • 产品数量:5000
  • 计量单位:BILL
  • 产品单价:4850
  • 更新日期:2016-06-02 11:37:49
  • 有效期至: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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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台湾二手CNC数控车床进口报关|二手CNC数控车床进口报关代理 详细信息

台湾二手CNC数控车床进口报关|二手CNC数控车床进口报关代理

二手机械设备进口报关备案最详细流程,奕亨进口资源总部提供!

1  进口旧机电需求资料?
   进口旧机电备案是指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合同或者协议生效之日起,在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货90日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者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所在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货物登记备案,并BANLI有关手续的活动。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所需材料: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2、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4、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5、进口旧机电产品描述.6、其它材料(8年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原则上均需提供产品彩色图片/照片;制造年限久的设备如在发运前已经维修整理,申请人可提供相关记录与ZHENG明;进口的二手大型成套设备需提供设备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等资料。)7、进口用于销售、租赁或者维修等用途且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ZHENG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有其他规定要求的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申请人申请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的ZHENG明文件.8、合同或协议.9、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2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办事指南

一、备案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37、53号令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监督管理四个环节。旧机电产品进口前,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备案申请。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地的分工遵循使用地备案的原则。已明确使用地的,由使用地直属局受理备案;未明确使用地的,由入境口岸所在地直属局受理备案。申请人在取得相关备案ZHENG书前,不要将货物拆卸、包装和从启运港发运,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业务流程图

三、备案范围

(一)需要备案的:列入《实施备案管理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二)不予备案的:列入《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范围》内的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进口的产品。

(三)无需备案的:进口旧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旧海上平台、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零部件等及其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事项。

(四)《有条件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范围》及风险相对较高的旧机电产品须实施装运前检验。

(五)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国内结转四种特殊贸易类进口旧机电产品无须BANLI备案手续,由企业向机电处提交核准申请,凭签发的核准书BANLI口岸报检通关手续。

四、备案结论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备案书》(以下简称“备案书”):

获得备案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要在境外实施装运前检验。备案申请人应及时与“备案书”上指定的境外检验机构(联系方式可在公告栏内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境外检验机构通讯录》查询)联系装运前检验工作。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检验ZHENG明书》(以下简称“免装ZHENG书”):获得免装ZHENG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无需进行装运前检验。

(三)备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原则上为半年。逾期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半年。延续须在备案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五、BANLI进口旧机电产品相关业务所需资料

为使您能尽快地办妥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等相关手续,请您仔细阅读以下事项,相关表格均有固定格式,请不要随意改动。具体表格可在网站上下载(见《进口旧机电产品相关表格》):

(一)备案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申请人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申请人核盖公章,一式三份);

(1)清单应无空项,如无规格型号的应在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报告中说明原因。

(2)如是进口旧挖掘机的备案申请,应申报具体年份、并在“规格型号”栏填写发动机号、机身号、运行时间。

3、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申请人核盖公章);

4、贸易合同/协议/海关备案清单/征免税ZHENG明(复印件,申请人核盖公章);

5、《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报告》

(1)报告应说明企业拟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的现状、所在地、主要用途等。

(2)解除监管的,应在报告中说明反映设备状况、解除监管后的去向的报告。

(3)出口后入境返修复出口的旧机电产品,应在报告中说明产品返修原因、返修率等。

6、必要时,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除照片外,申请人均核盖公章):

(1)涉及进口旧工程机械的有法律效力的售后服务协议,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或产品责任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维修服务机构的资质ZHENG明或营业执照,整机、发动机号、机身号清晰彩照;

(2)涉及进口旧印刷机械的收货单位的印刷经营许可ZHENG,整机、铭牌清晰彩照。

(3)涉及进口发电机组的中文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记录和机组使用时间记录或声明材料,整机、铭牌、运行时间清晰彩照。

(4)涉及进口旧轮胎的国家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明确批准进口的文件。

(5)涉及进口实施CCC认ZHENG制度管理的旧机电产品的相应的CCC认ZHENGZHENG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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