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类别必须符合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要求;
        2.申报产品应该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为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4.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20%;
        5.产品应具有较商的技术含量,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财政引导政策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10%;
        6.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20%;
        7.没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特点与优势:1.我司拥有一支专业、高效的申报团队,自成立以来,累计向数千家企业提供过科技项目申报辅导及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培养一大批来自各行各业的忠实客户。
2.申报人员80%具有硕士以上学历,10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确保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管理咨询人员全部接受过本行业专业、系统的培训,能够精准把握政策核心,确保了博伟的高效、高通过率。
3.苏州博伟自2007年成立以来,伴随着2008年第一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起成长。博伟人专注高企事业八年,专注成就专业,专业成就了博伟品质。
4.我司已累计向近千家企业提供过科技项目申报服务,遍及整个江苏省及大长三角地区,公司愿景:让每个企业都能感受到科技的力量,为客户解决一切项目申报中遇到的问题。
5.  博伟服务过的数千家企业,来自各个国家:民营、台资、日资、韩资、美资、德资.....等等;他们来自各个行业:机械、电子、汽车、建筑、模具、印刷、服装、纺织、绿化......博伟申报了多个行业第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成为业内的标杆和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