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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供应领事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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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0-04-02 17:32:49
  • 有效期至: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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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领事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详细信息

目前,中国外交部授权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广西、内蒙古、上海、重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开展领事认证业务。

对上述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和贸促分会、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出具的商业文书,如文书使用国在当地设有领馆或其领馆领区包括该省、区、市,且领馆开展认证业务,则文书应先送该省、区、市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而后送相关国家领馆办理认证。当然也可以找专业的代办机构办理使馆认证。


领事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

如公证书本身已过时效,领事认证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另外,一些国家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认证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性还有特殊规定(可参考外交部网站)。

所以,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对文书办理领事认证,办理后要尽快使用。

手机微信:1781168 3339

联系人: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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