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租车广告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刹车门事件,武汉出租车进行大面积更换新车,为此生出很多是非,以下是笔者之见,仅供参考,有不到之处请指教。 1,免费换车:司机把旧车交给公司,公司交还一辆包括燃气设备在内的新车,执行原合同,不增加任何费用(包括租子)。这才是一分不出的免费换车。 2,涨租子:换车后涨租子是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因为这一轮经营权没到期。新车改承包,相当于进行体制转换,买断转承包要实行车辆回购,回购价格等于行业规定的平价换车政策。也许有人会说,你的车是残质,不值钱了。错,是的,残质是不值钱,但车的所有权值钱,因为司机拥有了车的所有权,相当于拥有了车的升级换代购置等权利,这是市场给予司机的财产资源,必须给予补偿。记着,买断中,经营权是公司的,但车的所有权是司机的。(注:出租车所有权包括车的车牌和车架,出租车经营权只表示你有经营出租车的资质,并没有规定车的终端是谁的)。 3,折旧费:在买断中,车的所有权是司机的,公司收折旧费是不合理的。如果车是承包性质,车的所有权是公司的,公司收折旧费还可以讨论。必须指出的是,每月的租子里就有车和经营权的的折耗折旧费,从这个角度说,不管什么情况都不应该收折旧费。 4,气瓶拆装费:司机投资加装烧气装置,在使用寿命内,因刹车门造成气瓶的寿命提前终结,本着以旧换新,一分不出的原则,拆装费也应该由管理者出。 5,车的破损费:现在,司机把旧车开到换车点,车商要对旧车进行检查,如果保险杠等处受伤,进行了焊接处理,则向司机收500元的费用,这是不合理的,如果是这样,车上所以修理过的部件,是不是都要司机认赔损失费呢?这个钱要收,则应该由行业管理者给,因为如果不是刹车门,司机可以将车开完一轮经营权。所以,在换车过程中生出的一切费用都应该由行业管理者买单。 而记者查看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出台的《关于支持我市爱丽舍客运出租汽车更新的实施方案》,其中明文规定,换车款由出租车公司全额支付,并且武汉市有关部门对车辆更新涉及的相关规费应当给予适当减免。 换新车后,的哥师傅们终于可以开上拥有安全性能配置的新车了。但之前每辆买断的出租车多交的那5万块钱的流向还无从知晓。参照客管处出台的相关条例,换车过程并没有让司机们觉得负担减轻了,还在按照原来的老办法收取运营费用。 http://www.lskcad.com 这种种现象正是目前武汉市出租车行业收费标准混乱,缺乏有效监管的一个表现。客运出租车是一个城市的窗口,是贴近老百姓的民生行业,我们希望这些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在跟上硬件的同时,规范好行业标准,让一切都在阳光下操作。一个信息,表示是我管理者的责任,与你司机不相关,换车费用由我买单。所以,司机不需要去算换车费用,就一个原则,不出一分钱。要出,找管理者,管理者不出,就不换。出了事,拿着证据去维权。要买断转承包,行,车辆回购加座子对司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