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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供应上海旧气流纺纱机进口报关/上海旧气流纺纱机进口报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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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上海旧气流纺纱机进口报关/上海旧气流纺纱机进口报关公司
  • 产品品牌:来电13818370215
  • 包装规格:上海旧气流纺纱机进口报关/上海旧气流纺纱机进口报关公司
  • 产品数量:10000
  • 计量单位:BILL
  • 产品单价:4500
  • 更新日期:2016-06-02 13:51:42
  • 有效期至: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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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上海旧气流纺纱机进口报关/上海旧气流纺纱机进口报关公司 详细信息

上海旧气流纺纱机进口报关/上海旧气流纺纱机进口报关公司

新旧机电设备进口的备案指南


一、备案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37、53号令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监督管理四个环节。旧机电产品进口前,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备案申请。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地的分工遵循使用地备案的原则。已明确使用地的,由使用地直属局受理备案;未明确使用地的,由入境口岸所在地直属局受理备案。申请人在取得相关备案证书前,不要将货物拆卸、包装和从启运港发运,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备案范围 
  (一)需要备案的:列入《实施备案管理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二)不予备案的:列入《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范围》内的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进口的产品。 
  (三)无需备案的:进口旧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旧海上平台、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零部件等及其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事项。 
  (四)《有条件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范围》及风险相对较高的旧机电产品须实施装运前检验。 
  (五)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国内结转四种特殊贸易类进口旧机电产品无须办理备案手续,由企业向机电处提交核准申请,凭签发的核准书办理口岸报检通关手续。 
三、备案结论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备案书》(以下简称“备案书”): 
获得备案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要在境外实施装运前检验。备案申请人应及时与“备案书”上指定的境外检验机构(联系方式可在公告栏内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境外检验机构通讯录》查询)联系装运前检验工作。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检验证明书》(以下简称“免装证书”):获得免装证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无需进行装运前检验。 
  (三)备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原则上为半年。逾期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半年 。延续须在备案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四、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相关业务所需资料 
   为使您能尽快地办妥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等相关手续,请您仔细阅读以下事项,相关表格均有固定格式,请不要随意改动。具体表格可在网站上下载(见《进口旧机电产品相关表格》): 
  (一)备案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申请人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申请人核盖公章,一式三份); 
  (1)清单应无空项,如无规格型号的应在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报告中说明原因。 
  (2)如是进口旧挖掘机的备案申请,应申报具体年份、并在“规格型号”栏填写发动机号、机身号、运行时间。 
  3、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申请人核盖公章); 
  4、贸易合同/协议/海关备案清单/征免税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核盖公章); 
  5、《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报告》 
  (1)报告应说明企业拟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的现状、所在地、主要用途等。 
  (2)解除监管的,应在报告中说明反映设备状况、解除监管后的去向的报告。 
  (3)出口后入境返修复出口的旧机电产品,应在报告中说明产品返修原因、返修率等。 
  6、必要时,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除照片外,申请人均核盖公章): 
  (1)涉及进口旧工程机械的有法律效力的售后服务协议,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或产品责任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维修服务机构的资质证明或营业执照,整机、发动机号、机身号清晰彩照; 
  (2)涉及进口旧印刷机械的收货单位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整机、铭牌清晰彩照。 
  (3)涉及进口发电机组的中文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记录和机组使用时间记录或声明材料,整机、铭牌、运行时间清晰彩照。 
  (4)涉及进口旧轮胎的国家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明确批准进口的文件。 
  (5)涉及进口实施CCC认证制度管理的旧机电产品的相应的CCC认证证明文件。 
  (6)涉及进口化工、冶炼、制药、印染、造纸、皮革、能源等旧成套设备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安全评价意见; 
  (7)涉及解除监管的旧机电产品的,提供原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8)涉及出口后入境维修复出口的旧机电产品的,提供原出口报关单,首次办理该项业务的,还需提供所在地分支局的核查报告。 
  (9)旧机电产品的制造年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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