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法律制度。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危险,因此,危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前提。保险制度上的危险是一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其表现为:(1)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2)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3)发生后果的不确定性。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在履行中还会涉及到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概念。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1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是谁
答:在国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一般是承包商。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要求,承包商以承包商和业主的共同名义对工程及其材料、配备设备装置投保保险。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因此,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
 
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
1.简述合同的分类。
      答: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合同作不同的分类。
(1)合同法的基本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分则部分将合同分为15类: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这可以认为是合同法对合同的基本分类,合同法对每一类合同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2)其他分类。其他分类是侧重学理分析的,虽然合同法中也有涉及。
1)计划与非计划合同。计划合同是依据国家有关计划签订的合同;非计划合同则是当事人根据市场需求和自己的意愿订立的合同。虽然在市场经济中,依计划订立的合同的比重降低了,但仍然有一部分合同是依据国家有关计划订立的。对于计划合同,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大多数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并不相互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则要求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或者其他给付义务的合同。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大部分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这种合同分类的目的在于确立合同的生效时间。
4)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主合同的无效、终止将导致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但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不能影响主合同。担保合同是典型的从合同。
5)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均须给予另一方相应权益方能取得自己利益的合同。而无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无须给予相应权益即可从另一方取得利益。在市场经济中,绝大部分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6)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如果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不要式合同。
2.为什么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形式采用不要式原则
答:合同法颁布前,我国有关法律对合同形式的要求是以要式为原则的。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国合同法在一般情况下对合同形式并无要求,只要在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和当事人有约定的情况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可以认为,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的要求是以不要式为原则的。当然,这种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则并不排除对于一些特殊的合同,法律要求应当采用规定的形式(这种规定形式往往是书面形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我国合同法采用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则有以下理由:
(1)合同本质对合同形式不作要求。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自由原则成为合同一切制度的核心,反映在合同订立形式上不再要求具有严格的形式。从合同的本质上看,合同是一种合意。合同内容及法律效力的确定应当以当事人内在的真实意思为准,不能以其表现于外部的意志为准。
(2)市场经济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现代市场交易活动要求商品的流转迅速、方便。而“要式原则”无法做到这一点。如:书面合同的要求将使分处两地的当事人无法通过电话订立合同(也不能通过电话办理委托);标准合同形式或者要求书面签字盖章的合同无法通过电报、电传等方式订立。特别是通过竞争性方式订立的合同,“要式原则”更有无法克服的困难,如拍卖代理申报工程师项目
我们凭借相关人事局渠道,可以为广大个人提供最专业、最便捷的工程师职称代理申报。助理工程师申报一般15天左右出证。由于我们是批量代理申报,所以价格实惠,代理申报效率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