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职
责
1.熟悉工程情况,制定本专业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反映专业特点,具有可操作性
实施前一个月
 
2.具体负责本专业的监理工作
1.工程监理工作有序
2.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每周(月)末
 
3.做好监理机构内各部门之间的监理任务的衔接、配合工作
监理工作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每周(月)末
 
4.处理与本专业有关的问题;对投资、进度、质量有重大影响的监理问题应及时报告总监
1.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2.及时、真实
每周(月)末
 
5.负责与本专业有关的签证、通知、备忘录,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报告、报表资料等
及时、真实、准确
每周(月)末
 
6.管理本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资料
及时、准确、完整
每周(月)末
5)选派监理人员
      根据监理工作的任务,选择适当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员的选择除应考虑个人素质外,还应考虑人员总体构成的合理性与协调性。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且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4)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为使监理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应按监理工作的客观规律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7.项目监理机构中的人员如何配备?
      项目监理机构中配备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应根据监理的任务范围、内容、期限以及工程的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中对监理深度和密度的要求,能体现项目监理机构的整体素质,满足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结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合理的专业结构。即项目监理机构应由与监理工程的性质(是民用项目或是专业性强的生产项目)及业主对工程监理的要求(是全过程监理或是某一阶段如设计或施工阶段的监理,是投资、质量、进度的多目标控制或是某一目标的控制)相适应的各专业人员组成,也就是各专业人员要配套。
      一般来说,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但是,当监理工程局部有某些特殊性,或业主提出某些特殊的监理要求而需要采用某种特殊的监控手段时,如局部的钢结构、网架、罐体等质量监控需采用无损探伤、X光及超声探测仪,水下及地下混凝土桩基需采用遥测仪器探测等等,此时,将这些局部的专业性强的监控工作另行委托给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来承担,也应视为保证了人员合理的专业结构。
      2)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和经济性,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确定其技术职称、职务结构。合理的技术职称结构表现在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有与监理工作要求相称的比例。一般来说,决策阶段、设计阶段的监理,具有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的人员在整个监理人员构成中应占绝大多数。施工阶段的监理,可有较多的初级职称人员从事实际操作,如旁站、填记日志、现场检查、计代理申报工程师项目
我们凭借相关人事局渠道,可以为广大个人提供最专业、最便捷的工程师职称代理申报。助理工程师申报一般15天左右出证。由于我们是批量代理申报,所以价格实惠,代理申报效率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