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代表在2006年11月30日终于就REACH法案达成一致,为历时3年的艰难谈判画上了句号。草案已于12月13日提交欧洲议会批准,并于2007年开始生效。这一新法案将对欧洲化工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关于REACH法规;REACH意指有关化学品注册、评估和许可的规定。新立法将对约3万种常用化学品通过注册、评估和许可3个环节实施安全监控。按照规定,企业必须向欧盟设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的新主管机构注册其生产的化学品,并列出其潜在危害,且相关产品只有在得到许可后,方可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延伸阅读REACH法规,REACH制度即《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法规》,它将取代欧盟现有的《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指令》等40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2007年欧盟将全面实施REACH制度。
      REACH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注册(Registration);对现在广泛使用和新发明的化学品,只要其产量或一次进口量超过1吨,其生产商或进口商均需向REACH中央数据库提交此化学品的相关信息;评估(Evaluation);主管机构认真评价所有产量超过100吨的化学品的注册信息,特殊情况下也包括产量较少的化学品;许可(Authorization);对易引起极大关注的物质或其成分,如致癌、诱导基因突变或对生殖有害的化学物质,政府主管机构应对其按某一用途的使用方法给予具体授权。
      REACH制度的特点;对化学品安全性的判定与传统的观点相反。传统的观点认为;一种化学物质,只要没有证据表明它是危险的就是安全的,而REACH制度则认为;一种化学物质,在尚未证明其是否存在危险之前,它就是不安全的。因此,REACH制度有一些新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