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产品申请美国FCC认证时,需要提供产品基本以下资料。其他特殊产品按实际情况提供资料。 谢谢配合协助! 一、FCC-ID需提供产品资料如下(英文): 1、 产品操作说明书 2、 产品PCB LAY OUT 图 3、 线路原理图 4、 BOM清单表(即物料清单表) 5、 ID Lable位置图 6、 产品功能原理描述 7、 产品功能方框图 8、 天线增益数 9、 TUNE UP程序 注:常见的调制模式有:FSK,b/g,b/g/n,a/b/g/n等等。 R&TTE:( Radio and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 Directive),无线电及通讯终端指令。 出口欧盟的无线遥控产品、通讯产品,必须符合R&TTE指令(无线电及通讯终端指令)-1999/5/EC要求。 R&TTE指令所包括的产品有: 1、短距离无线遥控产品(SRD) 例如:遥控玩具汽车、遥控报警系统、遥控门铃、遥控开关、遥控鼠标、键盘等。 2、专业无线电遥控产品(PMR) 例如:专业无线对讲机、无线麦克风等。 有绳电话、传真、MODEM、电话答录机、小总机(PABX)、无绳电话CTO、CT1、CT1+…、 ISDN(数字电话产品) 、DECT(增强型数字无绳电话) 、 GSM、CDMA… 3、蓝牙产品 例如:蓝牙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