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曙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主营:资质审批,公司注册、企业股权并购、公司收转
您现在的位置: 商务服务 > 公司注册服务 > 国内公司注册 > 北京新曙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供求信息
载入中……
[供应]经营收账款管理的商业保理公司转让
点击图片放大
  • 产品产地:
  • 产品品牌:
  • 包装规格:
  • 产品数量:0
  • 计量单位:
  • 产品单价:0
  • 更新日期:2018-09-04 14:46:43
  • 有效期至:2019-09-04
  • 收藏此信息
经营收账款管理的商业保理公司转让 详细信息

经营收账款管理的商业保理公司转让


国家总局商业保理名称转让


1993年中国银行成为我国第一家开展保理业务的机构,然后我国的保理行业开始兴起但是全部都被银行保理垄断。05年,天津瀛寰东润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在天津滨海新区营业,成为我国第一家商业保理公司,中国的商业保理发展之路由此开启。 据统计,去年国内传统型商业保理总营业额在100亿元以上,至少有3家商业保理公司的营业额已突破20亿元。




转让资源




大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北京新曙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东南国际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北京朝阳区国贸建外SOHO西区18号楼2705


华南国际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小钰老师


南方国际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国家局核名公司收转


亚洲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公司解异常名录增资验资




申办条件


允许存续满一年的中国境内企业及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的形式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外资商业保理企业(含融资租赁兼营商业保理),符合条件的外方投资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中国境内企业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内资商业保理企业(含融资租赁兼营商业保理),具体申办条件如下:


(一)企业投资者应具有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相关行业的经历。


(二)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近期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三)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两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不少于三年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企业应当以公司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


(五)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


(六)兼营商业保理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规定。 








北京新曙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国贸中心对面)建外SOHO西区18号楼27层2705室,建外SOHO位于长安街上,国贸中心正对面,是北京的商业心脏。我公司主要经营以公司注册,公司收转,国家总局核名,代理记账,解异常名录,增资验资,车指标等(负责人马佳玉)

北京新曙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与 经营收账款管理的商业保理公司转让 相关的产品
可靠的寄卖行公司转让价格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