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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关于“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GA30.2)第5章中规定:“消防泵长期处于非运行状态的设备必须具有巡检功能。
为弥补消防泵长期闲置不用,因锈蚀等原因造成不能启动的难题,有必要对水泵机组进行周期性的巡检,以保持水泵的机械性能和电气性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使消防设备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成为真正的现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关于“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GA30.2)第5章中规定:“消防泵长期处于非运行状态的设备必须具有巡检功能。
巡检功能规定
      1.设备应具有自动和手动巡检功能,其自动巡检周期应能按需设定。
  2.消防泵控消防方式逐台启动运行,每台泵运行时间不少于2min。
  3.设备应能保证在巡检过程中遇消防信号自动退出巡检,进入消防运行状态。
4.巡检过程中发现故障应有声、光报警。具有故障记忆功能的设备,应记录故障的类型及故障发生的时间等,应不少于5条故障信息,其显示应清晰易懂。
            5.水泵切换:设备应具备在消防主泵或稳压主泵产生电气故障或不能达到应有能力时,备用泵应能自动和手动切换投入。
            6.抗系统扰动能力:设备按本标准6.4.7规定的方法试验,应能工作正常,不得出现压力振荡或停机保护现象。 
            7.远程控制:设备应有显示消防泵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的输出端子及远程控制消防泵启动的输入端子。
            8.保护功能:设备应具有对短路、过流、电机断电等故障报警及自动保护的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除,恢复正常运行。 
            9.人机对话:具有人机对话功能的设备,对话界面应汉化,图标应有尽有明显易识别,便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