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L1签证到绿卡
跨国公司经理自申请L-1签证起,到一年后申请绿卡,已经成为企业人士移民美国的捷径,比之于百万美元投资移民,在美国设立公司,既不需要百万美元的投资,又不需要雇佣十个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也没有两年临时绿卡的限制。所以,虽然百万美元投资移民引人注目却少人问津,而跨国公司移民却人人趋之若鹜。根据美国移民局1996年公布的数字,在1994年财政年度(1994年9月-1995年9月),申请百万投资移民批准的个案仅为444人(包括申请人的家属),而同年以跨国公司经理申请移民的人数,则为13,000人。移民局尚未公布1995财政年度的申请人数,但可以肯定的是,以跨国公司经理申请L-1及其后移民的人数会大大增加。
一.签证的申请条件
1. 必须在国内有公司,公司必须是正常运行的,一般注册时间不低于两年、没有行业的限制;
2. 申请人在中国公司任职一年以上、必须是公司管理层的员工;
3. 以中国公司的名义到美国注册分公司,派遣公司员工到分公司管理业务。
注:针对于国内没有公司的申请人,只要他是管理人员,学历为大专以上,均可在我集团旗下多个公司作为其后盾聘用他为公司作为高管人员并进行培训指导后以L1签证派遣到美国。
二.办理流程
1.填写评估表格,评估申请人L1签证可行性
2.签定办理合同
3.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4.国外注册公司提出L1申请
5.收到面签通知
6.公司对申请人进行面签前培训
7.大使馆面签
8.体检下发L1签证
9.公司正常运营一年后,在向移民局提交EB1(C)移民签证。
10.成功拿到移民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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