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众成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前身为南宁市风行工艺制作部。公司创立于2006年,在社会各界朋友的支持和帮助下,经全体员工五年来自强不息、努力拼搏,公司不断的发展壮大。公司拥有大型厂房;拥有雕刻机、吸塑机等先进广告制作设备;拥有高素质的设计人员和制作安装队伍,工艺先进,技术力量雄厚。 南宁户外广告设置证代办,南宁代办户外广告设置证,南宁户外广告设置证申请,广西户外广告设置证,广西户外广告设置证代办,广西代办户外广告设置证,青秀区户外广告设置证。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大型户外广告牌、门头招牌) 一、审批依据: 《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 二、申请的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三、须提交的材料: 1、《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一份(此申请表复印有效); 2、设置地点示意图一份; 3、申请报告一份。单位申请的,申请书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及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属委托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相关证明; 4、提交户外广告设置前的现状环境的彩图(照)一份;提供对现状环境的设计效果彩图(照)一份; 5、申请设置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大型户外广告牌的,须提交具备建筑结构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资质证副本)提供的设计图纸; 6、提供合法的场地证明。在公共场所、市政设施以外的场地设置广告的,须提交场地使用权证明材料;属拍卖所得的户外广告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合同、效果图一式四份; 7、在同一建筑物设置多块户外广告牌(含招牌)的,需提交由规划设计部门提供的符合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及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等相关要求的整体规划图纸; 8、涉及有关职能部门(市委宣传部、气象、规划、建设、公安、园林等)的意见。 9、经审批同意设置的,在领取设置证前须提交由有资质设计部门提供的关于户外广告设施质量安全的验收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