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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国家局 含中国字样名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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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7-02-24 11:41:15
  • 有效期至: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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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 含中国字样名称核准 详细信息

含“(中国)”字样名称核准。如:苹果(中国)服装有限公司[限外资]。 
咨询:18500994848 qq177427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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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名称核准:联系人朱小姐 手机18500994848 QQ1774274726
加急核准名称、预后调整信息、含国际名称核准、含(中国)名称核准、 
疑难名称核准、解决锁定核名、中字头、国际头、重名等问题名称核准, 
服务特点:当时查询,当日提交,当日领取


一、申请不冠行政区划企业范围及条件 


(一)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已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 


(二)符合《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的内资企业集团及其母公司: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审批,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且名称中含书名号的出版企业、杂志社等,如“《×××》杂志社”。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 


(二)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三)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30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备案。 


三、提交材料 


(一)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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