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尤剑律师现就职于浙江文颂律师事务所,法学功底扎实,擅长民商法(含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富有时间观念,工作认真负责。执业4年有余,办案经验丰富,拥有良好的诉讼辩论、谈判、调解技巧,办案过程中将法学理论与实务结合,以诚信为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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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沈某某与王某、张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本院对原告沈某某诉讼请求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被告王某、张某、俞某亚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不影响本案的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王某、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沈某某借款本金1800000元。
二、被告王某、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沈某某利息389841.10元(暂计算至2015年11月22日,此后按月息2分计算至本金付清日)。
三、驳回原告沈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4621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两项合计29621元,由原告沈某某负担502元,被告王某、张某负担291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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