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理记账 ,成都记账公司,成都公司注册 http://www.mxygs.com/ 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的义务分别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6、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