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浩通天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主营:免税出口退运,保税区仓储,进出口代理报关
您现在的位置: 商务服务 > 物流 > 商检报关 > 深圳市浩通天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供求信息
载入中……
[供应]出口货物退运,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选择方式
点击图片放大
  • 产品产地:
  • 产品品牌:
  • 包装规格:
  • 产品数量:0
  • 计量单位:
  • 产品单价:0
  • 更新日期:2019-03-25 09:18:42
  • 有效期至:2029-03-22
  • 收藏此信息
出口货物退运,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选择方式 详细信息

退运货物的处理相对来讲比较繁琐,需要根据货物的不同情况来选择具体的退运方式。

第一种方式:一般贸易进口

如果货物出口时按照正常的报关报检程序出口,则一般进口时可以按照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进来。具体又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一、已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更多进出口报关清关问题请直接致电:13798333917 QQ:100380083梁先生


(一)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情况二、已申报、未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退税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退税)。同时,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税款抵扣联)留存退税机关。

情况三、未申报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

第二种方式:快递进口

如果货物出口时是通过买单或者委托其他进出口公司出口,退运时通常可以考虑快递进口的方式。这样手续简单,而且时间上比较短,一般当天上午申报,下午即可放行到货。

第三种方式:货入保税区加工复出口

由于保税区有境内关外的政策,从国外退运的货物退到保税区还等于货物留在国外,还没有进入国内海关所管辖的范围无需向海关申请退运货物.此种处理方式的优点是:

1、无须办理复杂的退运手续,无需向海关申请退运货物无需交纳保证金无须报进口关。
更多进出口报关清关问题请直接致电:13798333917 QQ:100380083梁先生


2、复杂问题简单化,节约时间、成本.特别从香港码头提货到福田保税区(带办理手续时间)只需三个小时国内厂家可以自带工人到区内维修,成本是在香港维修费用三分一。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