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产地证FORM E的办理及作用,东盟产地证,出口东盟产地证,出口到东盟各国的产品均可享受5%以上的关税优惠,中国—东盟自贸区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FORM-E),是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由出口成员方的政府机构签发。成员方应将其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政府机构名称及地址通知所有其他成员方,并提供该政府机构使用的签名式样及印章印模。在我国,检验检疫机构是唯一有权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的签证机构。国家质检总局于2003 年9 月将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机构使用的签名式样及印章印模向东盟各国进行了备案。
 
一、 申领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其产品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领FORM-E证书:
(1) 货物出口到东盟任一成员国;
(2) 必须是在目的国可享受关税减让的货物;
(3) 货物必须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和签证核查程序。
 
二、申领流程
1、注册登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货物发货人(以下称申请人)在申领原产地证书前,应预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称签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原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一式二份;
(2) 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有效复印件;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
(5) 产品成本明细单;
(6) 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签证机构经审核、调查,对符合申请签发FORM-E 原产地证书条件的货物予以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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