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河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许可备案、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依法开展商标注册申请/代理申请省着名商标/代理申请国家驰名商标/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许可备案,变更等事宜/版权保护/国际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及交易/商标异议申请及答辩专利申请/其他知识产权咨询以及法律事务的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申请商标注册的批准机关是商标局。 2、   委托办理商标注册或者其他商标事务,本所依据法律规定代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事务,提请委托人更正,委托人不更正的,将视具体情况,或者按委托人意愿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或者本所不予代理。 3、   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要求补正的,委托人应当依照商标局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补正,不补正或逾期补正的,商标局将视为放弃申请。 4  对于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5、在办理商标事务过程中,如果委托人的名称,地址有变动,应当书面通知本所,由本所记录在案,否则,由于不能转达商标局意见所发生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郑州大河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许可备案、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依法开展商标注册申请/代理申请省着名商标/代理申请国家驰名商标/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许可备案,变更等事宜/版权保护/国际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及交易/商标异议申请及答辩专利申请/其他知识产权咨询以及法律事务的商标代理机构。
如何认定服务商标的使用情况?现代社会商品与服务一体化加强,二者的市场区分界线模糊,通过有形的证据证明无形的服务,在审查服务商标使用方面尤为重要。从服务商标功能入手,综合考虑其使用的服务行业特点,分析在案证据承载的商业信息和标识作用,依据证据“三性”区分处理,正确判断服务商标在商标意义上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