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河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许可备案、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依法开展商标注册申请/代理申请省着名商标/代理申请国家驰名商标/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许可备案,变更等事宜/版权保护/国际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及交易/商标异议申请及答辩专利申请/其他知识产权咨询以及法律事务的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与商品装潢有何不同?
    商标和商品装潢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作用不同。商标起用来区分商品的一种标记,商品装潢则是为了说明或者美化商品而用的。有些商品如罐头,食品、酒,糖果、西药等,它的商标和商品装潢是有明显区别的。例如长城牌罐头食品,包装图案上有个圆框框,里面画着万里长城图形,并注明“长城牌,这就是商标。包装图案其他部分画着猪,鸡的图形,写明红烧肉或去骨鸡字样等,都不是商标,而是商品的装潢。另外有些商品,如卷烟,香皂,电池等,消费者习惯上是根据商品整个包装图案来辨认商品的。这就是说,整个包装的图案都起标记作用。因此,它既是装潢,也是商标。
 
郑州大河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许可备案、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依法开展商标注册申请/代理申请省着名商标/代理申请国家驰名商标/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许可备案,变更等事宜/版权保护/国际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及交易/商标异议申请及答辩专利申请/其他知识产权咨询以及法律事务的商标代理机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主体?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综字〔2011〕第16号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主体为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该条所指的“其他组织”,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