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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供应电池指令修订版:2013/56/EU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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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深圳市
  • 产品品牌:南标检测
  • 包装规格:1
  • 产品数量:1
  • 计量单位:1
  • 产品单价:1
  • 更新日期:2021-02-28 10:30:12
  • 有效期至: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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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电池指令修订版:2013/56/EU是什么? 详细信息

电池指令修订版:2013/56/EU是什么?

电池和蓄电池(电池)所含有害物质限制指令已被欧盟(EC)立法。关于产品包括含镉和汞的电池和蓄电池的电气与电子设备制作商,该指令将发挥功效。该指令为这些资料的运用设立了严厉限制,要求电池或包装上有必要印有收回使用标志,一起要求2008年9月26日后在EC出售的产品参加收回计划。

一切从欧洲分销中心发出的含电池的产品均须符合自2008年9月26日起收效的欧盟电池指令化学品要求。

该指令要求制作方(制作商、分销商和出售商):

1、在每个成员国的电池监管机关进行挂号

2、参加收回和再循环计划。时间组织视每个成员国而定。

 

主要变化更新如下:

1.含汞量不超越2%(分量百分比)的扣子电池可持续沿袭至2015年10月1日。尔后,钮扣电池的含汞量不能超越0.0005%(分量百分比)。

2.有关无线电动工具电池中的镉豁免可持续沿袭至2016年12月31日。尔后,无线电动工具电池的含镉量不能超越0.002%(分量百分比)。

3.关于助听器用扣子电池,欧盟委员会应在2014年10月1日前对其豁免进行重审并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陈述。如证明助听器用扣子电池契合本指令的要求缺少明显的依据支撑,日后或许推迟其豁免日期。

4.关于不契合本指令要求,但在本指令履行日期之前已投放商场的电池,可持续在商场出售直至库存完毕。

一切从欧洲分销中心发出的含电池的产品均须符合自2008年9月26日起收效的欧盟电池指令化学品要求。

该指令要求制作方(制作商、分销商和出售商):

1、在每个成员国的电池监管机关进行挂号

2、参加收回和再循环计划。时间组织视每个成员国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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