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好特设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主营:ce认证
您现在的位置: 商务服务 > 认证服务 > 机械行业认证 > 广州市好特设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供求信息
载入中……
[供应]激光设备CE认证,广州好特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点击图片放大
  • 产品产地:广州
  • 产品品牌:广州市好特设备检测公司
  • 包装规格:5
  • 产品数量:300
  • 计量单位:个
  • 产品单价:8000
  • 更新日期:2014-08-26 15:21:47
  • 有效期至:2015-08-26
  • 收藏此信息
激光设备CE认证,广州好特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

    激光设备CE认证,广州好特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小姐 QQ:1255424352 直线电话:020-85271639 广州市好特设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广州和成都都建有实验室,并通过了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实验室自成立以来,完全按照标准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和运营,以保证测试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公司还与国际著名的认证机构开展合作并获得相应的认可和授权,如TUV、SGS、ITS、CCQS、CEM、ITC、AVT、VERICERT等。测试数据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以最节省的费用,最短的时间,为企业提供科学、准确、严谨、高效的检测认证优质服务,为企业的产品快速顺利地进入国际市场提供有效支持。官网:http://www.hts-hk.hk/ 联系人:邓秋玲 手机:13922767045 QQ:275643359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潭村路320号1101。


  激光设备CE认证中对SAR的基本要求


  1.什么是SAR


  SAR是英文Specific Absorption Rate的缩写,是计量多少无线电频率辐射能量被身体所实际吸收的表示单位,称作特殊吸收比率或称SAR,以瓦特/每千克 (W/kg)或毫瓦/每克 (mW/g)来表示。SAR是无线电频率辐射能量吸收率的计量尺度。


  2.SAR是如何产生的?


  当前国际上所谈到的SAR,都是针对蜂窝式移动电话(俗称手机)所产生的辐射。因为携带方便,手机发展的相当快和相当普及。手机是双向无线电设备。当你使用手机通话时,它便拾取你的语音并转化为无线电频率或无线电波。无线电波通过空中传递到附近的某个基站的接收器上。


  3.手机通话时的RF辐射对人体是否有生理影响


  显然,无线电话通话时所发射的无线电电波能使用户暴露于可计量的RF辐射之中,因为通话时电话与使用者的头部距离很近。当手机离用户比较远时,辐射是极低的,因为辐射强度随发射源距离的增加会迅速衰减。与无绳电话 “cordless phones” 不同,无绳电话由于通话方式是与房屋里的普通电话座机互通,通信距离远小于手机,属于典型的低能量无线电辐射,而手机则必须具有一定的发射功率。


  不同国家的组织就允许暴露在无线电辐射能量下制定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推荐了对一般公众以及工人的无线电辐射的安全等级。在美国,自1985年以来,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就已经实施了有关无线电对环境辐射的安全指南。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关于人类暴露于RF电磁场的危害的指南源于两个专业化组织的建议书,即“辐射保护与测量委员会”(NCRP)和“电气与电子工程师研究院”(IEEE)。两个建议书都是由来自工业界、政府和学术界的科学家和专家就RF能量产生的生物学影响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后的编写成的。


  欧洲和其它地方的国家则采用“国际非电离无线电保护委员会”(ICNIRP)制定的辐射指南。除少许的例外,ICNIRP的安全极限一般与NCRP 和IEEE的规定相类似。例如:ICNIRP推荐了低、高频范围内不同的暴露水平,以及产品 (如手持无线电话)的局部暴露水平。目前,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在起草一个国际间协调一致的RF安全标准框架(文件)。


  很多手机使用者相信使用手机免提功能会降低风险,认为此时手机远离头部,其实这是错误的。免提功能仅使无线电话使用更便利、舒适。虽然作为无线电辐射源的电话不是直接靠在头部而减少了对头部的无线电辐射,但是另一方面,由于电话此时可能靠着腰部或身体的其它部位,会使该部位吸收更多的无线电辐射能量。在美国市场售出的无线电话,无论使用时是靠着头部还是身体的其它部位,都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而且其构造也必须符合SAR限值的要求。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