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 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企业分支机构申请
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 个人新设申请或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一、办理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  
二、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七)市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上海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为:
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提报以下材料:
申请人签署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已取得主体资格的加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公章);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未取得主体资格的提交);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提交);
《指定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