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咨询、设计、施工、销售、维修保专业技术于一体 的专业消防工程公司,一个信奉“客户、质量、服务”为根本的企业,从事消防行业多年和深圳 及各区消防主管部门保持良好关系,为您提供消防工程施工、消防维修保养、消防施工蓝图设计 消防报建验收,消防批文,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消防检测、消防验收备案、消防整改项目实施等消 防服务。 审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内容。 承办对象: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承办程序: 1.公众聚集场所竣工验收合格后,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将所需材料送至行政审批中心消防窗口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2.受理后,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在检查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 3.开业前检查合格后正式营业。 审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内容。 申报: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复印件; 6.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